Page 110 - 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成立20週年紀念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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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空中轉診 審核中心─
離島重症 醫療守護  壹、空中轉診審核中心歷史沿革
臺灣澎湖、金門、連江、蘭嶼、綠島 及琉球等離島地區因地理環境限制,其醫 療資源較不足,當地居民如發生特殊傷病 且當地醫療無法提供治療時,必須轉診至 本島就醫,如係緊急傷病病人則會透過空 中緊急醫療轉送或由船艇緊急醫療轉送。
全民健康保險開辦以來,政府為使資 源平均共享,並妥善照顧離島偏遠地區居 民,在政策上除不斷努力提升離島偏遠地 區之醫療水準,每年並編列預算委託民間 航空公司,提供空中緊急醫療轉送急重症 傷病患及家屬至臺灣本島就醫。在過去無 正式之空中緊急醫療救護報案窗口及指揮 派遣制度,因此山域事故、海難及空中緊 急醫療救護之通報及救援均由警政署空中 警察隊執行或國軍搜救協調中心派遣直升 機支援,缺乏橫向協調及縱向整合機制。
89年7月22日八掌溪事件後,為解決 缺乏協調、整合之困境,行政院衛生署 (102年7月組織改制為衛生福利部)邀請專 家學者共同討論及制定「救護直昇機管理 辦法」,並建立空中救護審核機制,委託 專業團體派遣醫療團隊,於91年10月1日 進駐消防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成立「全 國空中緊急醫療救護諮詢中心」,並制定 「衛生福利部空中轉診審核中心離島地區 緊急空中後送案件標準作業流程」,提供 全天候24小時空中轉診專業審核,以確保 空中緊急醫療後送之品質、時效性及專業 性。於95年1月1日正名為「行政院衛生署 空中轉診審核中心」,並於102年7月改組 升格更名為「衛生福利部空中轉診審核中 心」(以下簡稱空審中心),負責促進空 中救護品質並建立審核機制。
89年7月22日八掌溪事件後,為解決 缺乏協調、整合之困境,行政院衛生署 (102年7月組織改制為衛生福利部)邀請專 家學者共同討論及制定「救護直昇機管理 辦法」,並建立空中救護審核機制,委託
專業團體派遣醫療團隊,於 91年10月1日進駐消防署救 災救護指揮中心,成立「全 國空中緊急醫療救護諮詢中 心」,並制定「衛生福利部 空中轉診審核中心離島地區 緊急空中後送案件標準作業 流程」,提供全天候24小時 空中轉診專業審核,以確保 空中緊急醫療後送之品質、 時效性及專業性。於95年1
 ▲ 歷年空中轉診數及核准率(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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