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消防月刊12月號
P. 34

 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等區皆屬於插天山自然保留區,民眾須獲 申請許可後方能進入,依文化資產保存 法,未經許可進入者依法開罰,故發生山 域事故時,協請林務局及相關單位到場共 同執行救援任務,以因應後續執法需求。
二、強化登山步道、叉路口指標及距離標示之 設置及維護,並更新登山口標示牌,將消 防 119 報案 APP、大地羅盤 APP 及其他 登山實用 APP 製成 QRcode 供民眾下載 使用。
三、協請林務局針對完成入山申請民眾規劃後 續管理機制,於天候不佳不利入山等情形 時可以通知民眾,以減少事故發生機率。
二、裝備模組化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轄內皆為中級山域,與 高山事故相較,因救援路程較近,所需救援時 間也較少,裝備選擇上也相對較為輕便,統一出勤 裝備器材,將出勤個裝與公裝列成清冊,便於檢 核,且模組化分配整理成袋,出勤同仁將事先整理 好之個人裝備放入公裝背包後,即可攜帶出勤。
轄區分隊在第一時間入山救援時,也會預 先將前進指揮所裝備運送至登山口進行架設, 並預留 1 人於前進指揮所擔任聯繫人員,若所 需支援人力增加,層級升高,大隊幕僚啟動並 進駐後,可以馬上接手後續情資彙整、指揮調 度、安置家屬、支援集結等工作。
三、派遣模組及任務規劃
( 一 ) 依報案資訊派遣模組原則:接獲報案時, 人員未受傷,且有明確定位時,由轄區 分隊第一時間攜帶模組化出勤裝備及依 報案資訊攜帶必要器材入山救援;若人 員有受傷並有明確定位時,則視情況增 派 3 至 5 組人力進行協助救援;若是狀 況不明,則請支援單位以 2 天 1 夜的執 勤時間進行支援。
( 二 ) 視救援狀況派遣任務:
1. 報案時為迷途且有明確位置:由轄區 分隊入山協助引導;若是受傷需要搬 運,則增派3至5組人力(6人成1組)。
2. 報案時為迷途且無法明確定位:第一 時間轄區分隊無法尋獲受困民眾時, 則增派大隊幕僚至前進指揮所進駐接 手指揮權,同時針對可能路線進行找 尋,1 條路線派遣 1 組人力,並預備聯 繫相關人力待命搜尋。
3. 當熱點路線亦未尋獲,則擴大規模:
 ▲ 登山路徑標示牌
肆、山區分隊整備作為
一、熱點分析
針對歷年來發生過山域事故的地點,利用網 路地圖標出位置,並彙整出路線,便於同仁進行 歸納,且接獲報案時,也能立即反應,針對可能 的位置與路線進行搜索,提升救援時效。
29
















































































   32   33   34   35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