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消防月刊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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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題報導
SPECIAL REPORT
 ▲ 觀察火場周圍環境綜覽全貌
完成火場勘察後,調查工作只完成一半; 接下來,還要繼續針對採集證物做鑑定。隨著 新科技進步,各種電子產品也持續推陳出新; 相關單位也不斷的精進各種實驗方法,並且擴 充鑑定範圍,希望可以連結起火原因找尋預防 方法或提供更即時的預警,保護民眾與企業財 產和人身安全。若鑑定後有任何疑慮或不妥, 主管會召集所有鑑定人員,針對起火點與起火 原因研討相關妥當性;必要時會召開火災鑑定 會製作「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做出決議。一 直到鑑定書完成,火場調查工作才算告一段 落。因此,課程也安排學員在火場勘察工作後 實作「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並且列為課程 的評分項目。
魔鬼藏細節,科學公正客觀著手做推判
對於火災現場事故,大多數民眾最想知道 的是「為什麼?怎麼會發生?」同樣的,火災 調查人員同樣也想從細節中挖掘真相。所謂
「魔鬼藏在細節裡」,進入火場後又該如何觀 察呢?這個時候,建議從火場的總體宏觀印象 開始著手,先從地面或較高處觀察整體燃燒 概況,進而再檢查不同地方的碎片與殘餘物。 此外,也可根據常理推斷,針對不應該存在 現場的事物(例如,瓦斯桶出現在客廳,或 是菸蒂掉落在門口等),進一步研究分析推 判各種可能。
根據消防法第 6 條規定,應該設置消防 安全設備的各類場所如果發生火災,現場勘察 時必須同時確認消防安全設備能否發揮正常機 能;除了作為火場調查工作參考,也是針對消 防安全設備的設置、維護、管理,提供檢討與 改善的重要依據。火場調查工作的基本目的, 就是認定火災的發生原因;根據物證鑑識、微 觀鑑定、完整證據鏈等,提供火災責任認定, 並且透過普遍現象與具體過程全面分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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