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消防月刊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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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花絮
 日期
 地點
 傷亡情形
 事件概述
 死亡
  受傷
  107.12.09
  桃園市
 0
 3
  於桃園市國際棒球場舉辦 BTS 防彈少年團演唱會,3 名觀眾遭煙 火燙傷,送醫後已無大礙。
 107.01.01
臺北市
0
18
臺北市美麗華跨年煙火,計 18 名觀眾因落焰灰燼飄落至眼睛等部 分導致些微不適,經生理食鹽水清理後自行離去 ( 未發生燙傷及須 送醫情事 )。
 106.11.21
  臺南市
  0
  3
  於永華田徑場舉辦第 7 屆全市運動大會,疑似因風向問題導致現 場民眾受傷。
 103.01.01
 臺北市
 0
 1
 臺北市美麗華跨年煙火, 1 名 12 歲女童因爆竹煙火屑濺傷眼睛, 送醫後已無大礙,已自行返家。
  FIRE SERVICE TIDBITS
三、縣市舉辦活動 ( 如國慶煙火、跨年晚會等 ) 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傷亡案件:總計 25 人受傷。
  由上可知,每年皆有零星之意外事故傳 出,從往例可發現大部分錯誤施放爆竹煙火之 樣態,多為未依照產品使用說明進行施放、施 放時未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以及廟會常利用吊 車吊掛、串接、堆疊一般爆竹煙火,甚至有未 申請許可即施放專業爆竹煙火之情形,此外, 造成意外事故之產品多為飛行類 ( 民眾施放之 沖天炮 )、爆炸音類 ( 廟會串接堆疊 ) 及升空類 之產品。
伍、施放爆竹煙火安全宣導
  從上述近年來的爆竹煙火事故案件來 看,大眾應了解爆竹煙火之危險性,需提高自 我安全意識,在符合使用說明的情形下,才可 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為強化民眾自我防護, 在此特別提醒施放前的五要及施放時的五不原 則。
一、施放前「五要」:
(一)要重安全環保少施放
為維護空氣品質及大眾安寧,應多加使用 爆竹煙火音效取代實際施放。 ( 本署全球資訊 網有提供音效下載 )
(二)要有合格標示再施放
選購貼有合格認可標示的一般爆竹煙火, 並確認產品上具有使用說明、廠商資料及主要 成分等相關資訊,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產品,以 免發生危害。
(三)要依使用說明來施放
爆竹煙火含有火藥成分,施放時千萬別大 意,以免受傷。施放前務必仔細閱讀產品使用 說明、警語、注意事項等資訊,並依產品標示 的使用方法正確施放,以確保安全。
(四)要選適當地點才施放
施放爆竹煙火應選擇適當空曠處所,遠離 人群及易燃物品,絕不可在石油煉製工廠、加 油站、加氣站、油槽區、彈藥庫、火藥庫、可 燃性氣體儲槽、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 體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爆竹煙火製造、儲 存及販賣場所等場所及其基地內施放,也不可 在各直轄市、縣 ( 市 ) 自治法規中明定禁止施 放爆竹煙火的地區施放,以免觸法受罰。
(伍)要有大人陪兒童施放
未滿 12 歲兒童施放爆竹煙火,大人必須 陪同。而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之爆竹煙火 較具危險性,依規定未滿 12 歲兒童不得施放, 且商家也不得將上述種類產品販賣給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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