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消防月刊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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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天地
FIRE PREVENTION & RESCUE SECTION
 伍、慰勉消防人員、激勵士氣及策進檢 討
桃園市消防人員執行勤業務傷亡之關懷慰 問,亦由消安基金支應因公傷亡慰問金,發放 受傷者 3,000 元至 1 萬元、受傷住院者 3,000 元至 3 萬元、部分失能者 1 萬元、全失能者 6 萬元、死亡者 5 至 10 萬元,並協助申請其他 機關各式公傷慰問金。
經統計,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98 至 108 年 慰問案共計 199 件,慰問 236 人,其中由消安 基金發放因公傷亡慰問金共計 338 萬 7,000 元。
慰問案件依勤(業)務類別分析(如圖 2),「緊急救護」乃消防最大宗勤務,亦為 公傷原因之首,其次為「災害搶救」勤務,尤 應注意「執勤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排名第 3, 顯示同仁應加強落實行車安全。
分析執行救護勤務受傷原因(如圖 3), 以「受患者或家屬攻擊」為最多,其次為針扎, 比較執行災害搶救勤務受傷原因(如圖 4),
▲ 圖 2 98 年至 108 年桃園市消防人員因公受傷勤(業)務類別分析
「踩空、絆倒」與「不可抗力環境危害(閃爆 燃、掉落物砸傷等)」並列第一,其次為「執 行破壞作業」,透過分析公傷原因,提供各業 務單位策進方向,共同以提升救災(護)安全、 防範執勤傷害為首要目標。
  ▲ 圖 3 98 至 108 年桃園市消防人員執行救護勤務受傷原因分析
▲ 圖 4 98 至 108 年桃園市消防人員執行災害搶救勤務受傷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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