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消防月刊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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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爭取全面提升桃園市消防人員健康 檢查補助福利
桃園市政府為加強推動公教人員健康檢查 密度政策,於 108 年 3 月就所屬各機關學校 年滿 50 歲以上公教人員(各機關學校首長及 一級機關單位主管以上人員除外)之健康檢查 補助,調整為每人每年 3,500 元或每人每 2 年 7,000 元。然消防工作具高度專業性及危險性, 為搶救生命,面對危機四伏且瞬息萬變之救災 救護現場,消防人員長期承受高度心理及生理 壓力,危害健康甚鉅,加以天災人禍無法預期, 遂使消防人員需持續精進體技能,24 小時在隊 待命以利機動出勤,極為辛勞。
為落實桃園市政府提升健康檢查補助政 策、體恤及鼓勵消防人員重視自主健康管理, 以因應高風險之工作環境,並考量多數消防同
仁自警校畢業年約 20 歲,平均較公教人員提 早 10 年投入職場之特性,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積極爭取提升消防人員健康檢查補助福利,在 鄭文燦市長的肯定與支持下,108 年 5 月 30 日公布修正「桃園市消防人員安全基金核發要 點」第 3 點附表,取消補助名額限制,提供 40 歲以上消防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每人每年 5,000 元,未滿 40 歲者每人每 2 年 5,000 元,修正 後桃園市消防人員健康檢查補助率達 100%, 受惠人數大幅提升。
同時,為提升受檢效率及便利性,同仁除 自行前往各醫院受檢外,桃園市政府消防局亦 提供多元管道,同意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等醫院辦理多梯次「到府健康檢查」,同仁可 依意願就近於局本部或各大隊駐地受檢,避免 舟車勞頓(如圖 1)。
FIRE SAFETY MONTHLY
 消防月刊
 ▲ 圖 1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到府健康檢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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