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消防月刊7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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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自衛消防 編組班別
姓名
任務 分工編號
防火區劃
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所 定之防火區劃或第 99 條之 1 規定之水平 區劃,並以場所管理權人提具之相關證 明文件逕行認定,且避免受限於區劃之 認定而未能達到驗證之目的。
避難引導班班長
6 號人員
應變項目
應變 行動內容
應變人員
自衛消防 編組班別
姓名
任務 分工編號
確認現場
滅火班班長
2 號人員
初期滅火
形成區劃
避難引導
向消防機關提 供訊息
通報班班長
4 號人員
SPECIAL REPORT
步驟 3:設定模擬起火樓層及驗證範圍 設定驗證情境後,依驗證要點第 6 點及第
7 點設定起火樓層及驗證範圍。
通報班成員
避難引導班成員
5 號人員
7 號人員
執行本步驟認定起火區劃等防火區劃時, 應著重場所風險評估、演練過程及回饋檢討。
步驟 4:預估界限時間
按驗證要點第 9 點規定,檢視場所防火區 劃情形、是否符合內部裝修限制、有無設置自 動撒水設備、寢具有無使用防焰製品、是否使 用室內消防栓初期滅火、有無避難上有效之陽 台等條件,預估起火區劃、鄰接區劃及垂直鄰 接區劃之界限時間,作為驗證參考之基準。
步驟 5:規劃自衛消防編組驗證情境及人力
將消防防護計畫中夜間或編組人力最少之 情境,包括近鄰人力之規劃,依下表(詳如驗 證要點附件 1)予以任務編號,俾利填報於應 變行動內容及流程圖。
近鄰人力係與附近機構、場所等建立火災 近鄰協助之機制,互相簽訂同意書,將近鄰人 力納入場所消防防護計畫,於演練或驗證時須 配合辦理,其定義如下:
一、需能於場所發生火災,並經通知後從住居 能於 2 分鐘內抵達火災現場。
二、其住居須有與場所火警自動警報設備連動 之裝置。
三、曾參與場所自衛消防編組驗證並有佐證資料。
步驟 6:規劃火災發生時各項應變行動內容
依步驟 5 規劃之自衛消防編組班別、姓名 與任務分工編號,配合驗證要點第 8 點及附錄 1 自衛消防編組各項應變行動執行重點,規劃各 編組成員之應變行動內容,彙整成下表(範例 詳如驗證要點附錄 2 附件 2)。
確認火災訊號
火災通報
通報班班長 (○號人員)
隊長
滅火班成員
王 ○○
1 號人員
3 號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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