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消防月刊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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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題報導 SPECIAL REPORT 二、大規模災害跨區域救災指揮調度通信系統 雖然設備老舊,但相較類比系統,數位系 統可提供較優質的通話品質,於是規劃系統優 化建置。 三、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行政電話交換機系統 現行系統部分裝備料件已停產,以中長期 的汰舊換新方案進行性能改善。 四、固定微波通訊系統 現行微波防救災通訊系統固定站臺共有 118 個,部分高山站臺長期潮濕、與臨海站臺 長期受海風侵蝕,其天線支架鏽蝕較本島嚴 重,將會進行汰舊換新,以維持防救災通訊系 統整體效能(如圖 3 所示)。 參、防救災整緊急通訊系統更新計畫執 行策略及方法 「防救災緊急通訊系統更新計畫」為建構 全國各級防救災機關之防救災專用通訊系統, 採複式建置多路由之通訊網路(衛星、微波、 無線電、有線電通訊)系統,確保中央與地方 政府防救災通信暢通,加強災區通訊、指揮、 監控能力,發揮緊急通訊效益及增進政府治理 效能。 行政院於 106 年 10 月 30 日原則同意辦理 「防救災緊急通訊系統更新計畫」,後續經行 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審議,與國家通訊傳播委 員會之前瞻基礎建設—數位建設「強化防救災 行動通訊基礎建置」整併,於 107 年 8 月 30 日核定。 一、推動組織 內政部消防署為主要業務承辦單位,透過 災害防救相關部、會、署等機關及中央、縣市、 鄉鎮防救災單位之配合,共同推動建構全國各 級防救災機關之防救災專用通訊網絡。 為求發揮最大效益,及考量系統之相容 性,本計畫所需經費由中央政府統一編列及建 置,以確保系統能如期建置完成,以構成縝密 之通訊網絡,發揮預期之效能。 二、主要工作項目 (一)專用衛星通信系統更新建置,項目如下: 1、更新機關依更新規劃進行建置。 2、不更新機關則進行舊有系統拆除與 射頻器材監毀。 3、工程進度控管。   ▲ 圖 3 救災專用微波通訊系統站臺及傳輸鏈路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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