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消防月刊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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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案例三>
一、案情摘要
(一)報案時間:108年12月01日9時19分
(二)發生處所:自小客車車廂
(三)現場概況:火災時車輛剛停靠路邊 10 分 鐘,車主下車前有使用打火機點菸,點 著後將打火機放置左前側車門(門窗控 制開關旁置物箱)處,不久發現有濃煙 竄出並打 119 報案,火勢最後由消防人 員撲滅。火災造成自小客車左前側車門 受火熱不等程度燒損,其餘位置大致保 持原色原貌。(如圖 16)
▲ 圖 16 火災造成自小客車左前側車門物品及裝潢受火熱不等程度 之燒損
二、火災延燒原因分析
(一)勘察自小客車左前側車門燒損情形,發 現有明顯燒痕,燒痕低點位於左前側車 門門窗控制開關旁置物箱處,經清理及 檢視發現內部有打火機燃燒殘餘物。(如 圖 17、18)
(二)車主表示火災前 10 分鐘有在車內使用打 火機點菸,點燃後將打火機放置於車門 (門窗控制開關旁置物箱)處,不久即引 火燃燒。(如圖 19)
(三)綜合以上所述,起火處是在自小客車左前 側車門(門窗控制開關旁置物箱)處,起 火物為打火機,可能因設計瑕疵、材料不 良、劣化或使用不當等因素引起火災,故 起火原因以遺留火種(打火機)引起火災 之可能性較大。
▲ 圖 17 左前側車門燒痕低點位於車門門窗控制開關旁置物箱處
    ▲ 圖 18 置物箱內部有打火機燃燒殘餘物
▲ 圖 19 下車前車主將打火機置於車門門窗控制開關旁置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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