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消防月刊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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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RE SAFETY MONTHLY
  區域別
 消防分隊數 (含小隊、 救護站等)
  專責救護隊型態
 備註
 完全專責
  部分專責
  一般分隊
  其他
  金門縣
 500
 50
   連江縣
  600
  60
   基隆港
  400
  40
   臺中港
   300
   30
    高雄港
 700
 70
  花蓮港
   100
   10
       備註:
(1) 完全專責:指救護隊即分隊編制者(分隊完全從事救護勤務不兼任救災等勤務)。
(2) 部分專責:救護隊屬分隊之任務編組者(專責救護人員於消防分隊服勤,但救災與救護勤務分別獨立)。 (3) 一般分隊:含分隊有救護任務編組但救護人員仍需擔任救災、安檢、水源查察等消防勤業務者。
(4) 其他:如特搜分隊、訓練分隊等。
    陸、結語
緊急救護為我國消防重大任務之ㄧ,近年 來緊急救護服務件數劇增,消防人員緊急救護 技術養成亦逐年精進,其執行成效已為政府及 民眾所重視。
藉由上述分析,可了解救護力的強弱,就 取決於各消防機關於緊急救護案件中是否能 順利推展與執行勤務。3 要素:人員、裝備、 據點(廳舍)為緊急救護任務中不可或缺的 基本。
一般而言,有充足的緊急救護技術人員、 實用的各式救護車輛裝備、完整綿密的據點 (廳舍) 可稱為充實的救護戰力。此外,如果 加上嚴謹的組織編組(專責救護隊)、經過嚴 格緊急醫療救護技術訓練、完全整備待命的各 式救護車輛裝備、涵蓋完整勤務的據點,方可 稱為真正充實完善的救護 。
近年來我國近年積極推廣全民 CPR 宣導 活動,鼓勵民眾學習 CPR 急救術,並訓練強 化消防人員執行 CPR 等急救技術的效率,提 升全民救護力,挽救更多寶貴的生命並提升 預後,更讓許多家庭重拾天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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