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消防月刊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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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RE SAFETY MONTHLY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於台北當代藝術館辦理古蹟防災講座及演習 多起火災顯示古蹟及歷史建物的防火管理 及火災搶救已刻不容緩,文化部門與社區、消 防的部門需精進強化火災預防安全管理、緊急 應變合作機制,以保護古蹟及歷史建物的安全。 貳、平時整備 文化部於 105 年 11 月 10 日訂有「有形 文化資產防災守護方案」,針對文化資產自然 災害與人為災害等致災特性,從建置防災整備 機制、推動防災科技整合、深化文資守護網絡 等 3 面向進行規劃,全面推動文資防災各項守 護工作。另為強化古蹟防災管理,同年 11 月 25 日召開「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方案推動會 議」。 預防火災的部分,內政部消防署於 105 年 12 月 6 日召開「強化古蹟歷史建築物消防安 全管理機制」會議,強化文化資產防災與救災 觀念交流,同年 12 月 13 日續辦「105 年各 級消防機關古蹟及歷史建築消防救災實務研討 會」,並修訂「強化古蹟及歷史建築火災預防 自主管理指導綱領」,強化古蹟及歷史建物執 行防火管理。 搶救業務方面,轄內古蹟及歷史建物資訊 建置於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的派遣系統中,可即 時提供搶救人員知悉,參照「文化資產保存 法」第 22 條及「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 再利用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 規定,辦理「古蹟及歷史建築消防救災處理原 則」,略述如下: 02  消防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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