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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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擠壓速率:
1. 沒有脈搏時,應在 3~4 秒鐘間完成擠壓二次,並以 30:2 之
比率配合胸部按壓。
2. 有脈搏須給予人工呼吸時,每分鐘擠壓甦醒球 10 次(每 6 秒
一次)。
(四) 利用空檔打開氧氣筒開關並檢查壓力,將氧氣導管連接氧氣筒
和甦醒球,調整流量為 15 L/min。
四、 抽吸
(一) 抽 吸 的 原 因 :如 有 液 狀 物 (痰、 血 液 或 嘔 吐 物 等 )造成呼吸道
阻塞,可使用抽吸的方式排除異物。
(二) 抽吸器材:主要分為電動型(圖 6-3-13)及氣動式(攜帶氧氣組之
抽吸器,圖 6-3-14),操作規範相同,但仍需注意各廠牌之設定
及電動型電池蓄電量、氣動式攜帶式氧氣筒存量。
圖 6-3-13 電動型 圖 6-3-14 氣動式
(三) 抽吸操作規範:
1. 評 估 口 咽 部 分 泌 物 是 否 影 響 呼 吸 , 抽 吸 前 應 先 給 予 面 罩 等 級
以上之氧氣治療。
2. 測量抽吸導管欲深入之長度(嘴角至耳垂,圖 6-3-15)。
3. 將抽吸導管深入口腔後,做口咽部抽吸的控制 (圖 6-3-16,
圖 6-3-17)。
4. 抽吸時間<15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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