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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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擠壓速率:

                 1. 沒有脈搏時,應在 3~4 秒鐘間完成擠壓二次,並以 30:2 之

                    比率配合胸部按壓。

                 2. 有脈搏須給予人工呼吸時,每分鐘擠壓甦醒球 10 次(每 6 秒

                    一次)。

              (四)  利用空檔打開氧氣筒開關並檢查壓力,將氧氣導管連接氧氣筒

                   和甦醒球,調整流量為 15 L/min。




            四、 抽吸

              (一)  抽   吸  的   原  因   :如     有  液   狀  物  (痰、      血  液   或  嘔  吐   物  等   )造成呼吸道

                   阻塞,可使用抽吸的方式排除異物。


              (二)  抽吸器材:主要分為電動型(圖 6-3-13)及氣動式(攜帶氧氣組之

                   抽吸器,圖 6-3-14),操作規範相同,但仍需注意各廠牌之設定

                   及電動型電池蓄電量、氣動式攜帶式氧氣筒存量。

















                              圖 6-3-13  電動型                                 圖 6-3-14  氣動式



              (三)  抽吸操作規範:

                 1.  評  估  口  咽  部   分  泌  物   是  否   影  響   呼  吸   ,  抽  吸   前  應   先  給   予  面   罩  等   級

                   以上之氧氣治療。

                 2.  測量抽吸導管欲深入之長度(嘴角至耳垂,圖 6-3-15)。

                 3.  將抽吸導管深入口腔後,做口咽部抽吸的控制 (圖 6-3-16,

                   圖 6-3-17)。

                 4.  抽吸時間<15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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