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105年消防月刊 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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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Special Report

     消


     防楷模
               救災應記取教訓 強化自我防護意識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中隊長 黃世華

                黃世華,84 年中央警官學校消防學系畢業,先後擔任六龜、路竹消

           防分隊分隊長、原高雄縣政府消防局課員等職務,100 年高雄縣市合併,
           再奉派擔任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副中隊長及中隊長等職務。
                擔任分隊長期間,黃世華歷經了林園北誼興液化石油氣槽車爆炸,

           及國道岡山收費站苯乙烯槽車爆炸等事故災害搶救,讓剛投入消防工作
           的黃世華著實產生極大的震撼。
                88 年調任消防局課員一職,從外勤救災轉任內勤文職工作,黃世華

           當下確實作了極大的調適,而後陸續承辦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及危險物品
           管理等工作,93 年為追求更精闢的管理知識,投考義守大學管理研究所,
           95 年順利畢業。100 年高雄縣市合併,黃世華先後調往第二大隊與第一大隊服務,103 年 7 月 31 日

           於一大二中中隊長任內,奉派前往前鎮區二聖與凱旋路口執行可燃性氣體-丙烯外洩事故警戒勤務,
           期間因丙烯發生爆炸,路面塌陷導致整個身體墜落於因爆炸產生的壕溝內,當下造成臉部、右手及右
           腳嚴重燒燙傷及挫傷,住院休養 1 個月始返回工作崗位。81 氣爆發生後,讓黃世華再一次面臨同仁
           殉職的不捨與傷痛,更加落實執行危害性化學品災害事故的處理原則,及強化自我防護意識。



               膽識、毅力與耐力是救災不可缺的元素



               基隆市消防局分隊長 高政晃


                服務於基隆市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中正分隊長高政晃,出生於
           雲林縣北港鎮,從高職機械科畢業後,即從事機械外務、餐飲業、當兵、
           磚窯業等。適逢國家招考基層消防人員,高政晃便決心投入英勇消防人
           員的工作行列。

                高政晃於 80 年 6 月間就讀「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警員班第 138 期消防
           組」,畢業後分發於基隆市警察局消防警察隊服務,從事消防基層救災,

           救護及為民服務等工作,無不刻苦耐勞,戰戰兢兢,克盡職責完成上級
           所交付之一切任務,在工作、為人處事方面亦獲各級長官、同事之好評
           及肯定。87 年 7 月 1 日消防局成立,92 年 3 月即順利晉升消防局小隊長,
           於 97 年參加中央警察大學消佐班第 13 期考試錄取並接受為期 4 個月的消防初級幹部訓練。畢業後於

           98 年 7 月 16 日派任災害搶救科辦理教育訓練業務,並於同年 11 月 16 日奉派信義分隊擔任分隊長職
           務,並指導分隊同仁參與局辦各項業務評比榮獲諸項第 1、2 名殊榮。
                從事消防工作近 23 年來,高政晃深感消防工作不僅本身應具有消防專業素養,更應具有超乎常

           人的膽識、毅力與耐力,挑戰消防各種任務並堅定自我意念,秉持消防志業永無止盡付出的工作精神,
           竭盡所能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消防工作理想願景,齊心努力奮鬥讓消防工作臻於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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