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 - 201605030250104年12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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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天地 Fire Prevention & Rescue Section
行動急診室救護作業步驟說明
作業流程 步驟說明
(1)由QR-Code列表機列印出條碼。
1.受理派遣 (2)將QR-Code條碼貼於救護紀錄表。
(3)通知救護備勤同仁出勤。
(1)攜帶救護紀錄表單及相關設備。
2.出勤準備 (2)確認救護車機GIS派遣資訊。
(3)救護車機點選「出勤」。
(1)手機掃描QR-Code條碼,並點選「收案」。
3.出勤途中 (2)開啟各項相關設備。
(3)再次確認GIS派遣資訊。
(1)救護車機點選「到場」。
4.到達現場 (2)攜帶各項相關急救設備。
(3)確認病患。
(1)手機APP點選「接觸病患」。
(2)依據「新北市政府消防局高級救護技術員預立醫療流程」進行評估及處置。
5.接觸患者 (3)評估患者同時蒐集各項生命徵象、12導程心電圖資料及相關資訊。
(4)傳輸相關資訊並點選相關內容及送醫目的。
(5)手機APP點選「離開現場」。
(1)收拾現場救護裝備,持續照護病患。
6.準備後送
(2)給予適當搬運。
7.離開現場 (1)救護車機點選「離場」。
進行車上照護。
8.送醫途中 Ⅰ.生命徵象監測。
Ⅱ.二度評估。
(1)傷病患病情評估回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或急救責任醫院。救護人員於送醫前,應將下列
情形通知送醫醫療機構或報請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轉達:
Ⅰ.醫療機構名稱。
Ⅱ.救護車所屬單位及代號。
9.無線電通報
Ⅲ.扼要敘述緊急傷病患狀況。
Ⅳ.已施行之救護處置。
Ⅴ.預估抵達該醫療機構之時間。
(2)送醫途中持續生命徵象監測評估處置直至送醫。
(1)救護車機點選「到院」。
(2)進行病患交接。
10.抵達醫院
(3)填寫救護紀錄表。
(4)離開醫院時救護車機點選「離院」。
(1)救護車機點選「返隊」。
11.返隊後救護
(2)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返隊後,彙整救護記錄表予醫療指導醫師,完成核簽救護記
紀錄表核簽
錄表後由送回緊急救護科結案備查。
94 消防月刊 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