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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天地 Fire Prevention & Rescue Section










                                             行動急診室救護作業步驟說明
              作業流程                                             步驟說明
                          (1)由QR-Code列表機列印出條碼。
            1.受理派遣        (2)將QR-Code條碼貼於救護紀錄表。
                          (3)通知救護備勤同仁出勤。
                          (1)攜帶救護紀錄表單及相關設備。
            2.出勤準備        (2)確認救護車機GIS派遣資訊。
                          (3)救護車機點選「出勤」。
                          (1)手機掃描QR-Code條碼,並點選「收案」。
            3.出勤途中        (2)開啟各項相關設備。
                          (3)再次確認GIS派遣資訊。
                          (1)救護車機點選「到場」。
            4.到達現場        (2)攜帶各項相關急救設備。
                          (3)確認病患。
                          (1)手機APP點選「接觸病患」。
                          (2)依據「新北市政府消防局高級救護技術員預立醫療流程」進行評估及處置。
            5.接觸患者        (3)評估患者同時蒐集各項生命徵象、12導程心電圖資料及相關資訊。
                          (4)傳輸相關資訊並點選相關內容及送醫目的。
                          (5)手機APP點選「離開現場」。
                          (1)收拾現場救護裝備,持續照護病患。
            6.準備後送
                          (2)給予適當搬運。
            7.離開現場        (1)救護車機點選「離場」。
                          進行車上照護。
            8.送醫途中        Ⅰ.生命徵象監測。
                          Ⅱ.二度評估。
                          (1)傷病患病情評估回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或急救責任醫院。救護人員於送醫前,應將下列
                                情形通知送醫醫療機構或報請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轉達:
                                  Ⅰ.醫療機構名稱。
                                  Ⅱ.救護車所屬單位及代號。
            9.無線電通報
                                  Ⅲ.扼要敘述緊急傷病患狀況。
                                  Ⅳ.已施行之救護處置。
                                  Ⅴ.預估抵達該醫療機構之時間。
                          (2)送醫途中持續生命徵象監測評估處置直至送醫。
                          (1)救護車機點選「到院」。
                          (2)進行病患交接。
            10.抵達醫院
                          (3)填寫救護紀錄表。
                          (4)離開醫院時救護車機點選「離院」。
                          (1)救護車機點選「返隊」。
            11.返隊後救護
                          (2)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返隊後,彙整救護記錄表予醫療指導醫師,完成核簽救護記
               紀錄表核簽
                               錄表後由送回緊急救護科結案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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