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 - 104年09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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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紀實 Rescue Record
宜蘭縣大坑罟
酒後跳海自殺 友 CALL 消防救援
A suicide attempts by jumping into the sea after drinking alcohol, A
friend call the fire department to come to the rescue
■文/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林信宏
■圖/林信宏提供
此次救溺案件因帶隊官熟悉救溺任務出勤
宜 蘭縣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 7 月 規定且任務分配得宜,加上搶救人員平時保養船
28 日上午 8 時 29 分接獲報案,報案人表
示其朋友因心情不好,喝酒後前往大坑罟海邊跳 外機械確實並熟悉操作技巧,方能在最短時間內
海自殺,指揮中心立即派遣轄區馬賽分隊前往救 將溺者安全的救上岸。
援,同時調派南方澳分隊及蘇澳分隊前往支援, 消防局呼籲民眾:(1)從事水上活動時應
計出動救生艇 2 艘、水上摩托車 1 輛、救護車 1 瞭解自身健康狀況,如酒醉、心情不佳都不應下
輛、消防車 3 輛及消防人員 8 名、役男 1 名。 水。(2)戲水應選擇有救生人員執勤之水域,
到達現場後,因沙灘地質鬆軟致車輛無法進 在設有「禁止戲水」標誌的區域禁止入水。(3)
入,故將救災車輛、船艇停放於距海岸線約 100 發現有人溺水時切勿貿然下水救援,尋找救生圈
公尺處,由帶隊官率同仁步行前往沙灘搜尋報案 或有浮力之物品於岸上實施救援。
人,並以目視方式於海面搜尋溺者,同仁進入沙
灘後,即發現溺者的女友及男性友人在距離入口
處約 150 公尺岸邊呼喊,而溺者及另 1 名男性友
人(已先行攜帶救生圈下水救援)於海面上約距
岸邊 100 公尺處載浮載沉,且有遭潮水帶往外海
的跡象。
帶隊官立即率同仁穿著救生衣駕救生艇並
攜帶救生器具下水救援,另指派同仁攜帶救生器 ▓將溺者帶回岸邊。
材於岸上待命支援。當接近溺者時,發現其友人
套著救生圈環抱著溺者,兩人因在海上漂浮多
時,體力耗盡且幾近滅頂,立即將 2 人救起,並
評估 2 人的生命徵象,發現溺者身上帶有濃厚酒
味及輕微失溫,並無其他異狀;而其友人除疲憊
外,身體並無大礙,上岸後,立即將溺者及友人
送往責任醫院急救。 ▓現場生命徵象評估並準備將溺者送往責任醫院急救。
66 消防月刊 2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