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104年03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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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紀實 Rescue Record
■現場指揮官聽取各單位及專家意見,凝聚救災共識。 ■劉副市長要求各相關管線事業單位到場釐清並說明管線位置。
路段,禁止人車進入,環保局到達後立即以空氣 業技術小組分別陸續進入採樣氣體,為確保安全
袋採樣檢測;工務局新工處人員到達後,會同環 起見,要求工程務必在確定氣體清除後才能再復
保局、消防局及施工單位針對現場重建工地共同 工,環保局長表示:「工地內很多氣體由泥水冒
商討並找尋不明氣體外洩來源。 出,除了冒泡之外還有小火燃燒,以肉眼看來火
不久,劉副市長、相關局處長官及各管線 焰有點藍光,推測氣體係因施工將箱涵挖開而冒
事業單位人員均陸續抵達現場,劉副市長到場後 出,於施工切割時產生火花引燃,氣體外洩情況
指揮權隨即轉移,指揮官劉副市長立即要求工務 目前尚未解除,但狀況已經控制,必須等氣體燒
單位提供鄰近管線資料與環保局、消防局、都發 完,才能進一步處理」。
局、水利局、工務局、警察局、臺灣電力公司、 經調查初步判定,疑似因混凝土中摻雜廢鋁
欣高瓦斯、中石化、中油等單位,於現場指揮站 渣或爐渣遇水反應造成燃燒,為使燃燒物質澈底
召開緊急研商會議了解是否又有管線洩露,逐一 清除,故使其持續燃燒殆盡。市府表示,將要求
點名各相關管線事業單位到場釐清並說明是否有 承包商把該批混凝土全部挖出暫置於工區內,不
自家管線埋於一心一路與光華路口重建工地底 得運出工地範圍,由營造廠委託合法事業廢棄物
下,並聽取各單位及專家意見,凝聚救災共識, 處理廠商處理,並強調絕不能殘留任何可能引起
隨後指示由環保局主政此事件之應變處理,並要 危害之物質,以保障大高雄市民與現場施工人員
求環保局人員應密集於洩漏源周圍各處定時使用 安全【1】。
偵測器偵測外洩氣體,探查洩漏氣體濃度是否有
參考文獻:
達爆炸下限,確保現場環境安全;消防局人員部
署車輛於警戒區外,配合協助環保局人員;警察 1.http://www.kcg.gov.tw/CityNews_Detail.aspx?
局加派人力於各管制路口落實交通管制,管制區 n=F71DD73FAAE3BE82&ss=7BC572B86D9EE2842B
內嚴禁人車進入,管制區外則派員引導車輛另行 8E9AA1BF97DB968E34B683B23BE4AEF0FD96399E
替代道路。 AAA0FF5C8BE9888CC20682
隨後,市府環保局和環保署南區環境事故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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