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消防月刊》-107年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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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案件研討:                                          報,並以簡訊通知救援單位,所在位置與安全


                   本次山難救援案件,幸賴消防人員利用各                            狀況。讓救援單位能有效掌握受困者訊息,同
               項救災資源,及整合資訊系統,克服艱難,使                              時了解案件狀況的迫切性。

               民眾順利脫困。針對本案能有效率的完成,節                              2.善用GPS定位:

               省救災成本與時間,歸納出以下幾個原因:                                   受困者以GPS定位取得座標,將消息利用

               1.律訂定時回報機制:                                       手機簡訊回傳,由救援單位利用GPS座標配合
                   嘉義縣消防局第三大隊蔡大隊長於6月11                           搜尋google地圖,了解受困者所在位置,以利

               日中午12時30分接獲受困者的來電告知尚無危                            救援搜尋工作。

               險之虞,為了與受困者保持聯繫,又要避免其                              3.民力運用:

               手機長時間開機耗電,大隊長和受困者約定,                                  由於從嘉義縣進入水漾森林之道路多處
               請受困者在固定時間,於上午8:00、12:                             中斷,救援單位借道雲林縣前往阿里山鄉豐山

               00、下午6:00及10:00整點時間,通訊回                           村,有賴熟悉當地地形之睦鄰救援隊許組長及


















               ▲ 6月11日21時許第三大隊接獲受困登山                ▲ 6月12日7時第三         ▲ 6月12日8時許由        ▲ 6月12日10時許第
                 客回報現在狀況之簡訊。在此之前,救                   大隊集結前往救援            受困登山客回覆之            三大隊通知受困登
                 援單位早已決定整裝出發救援。                      時傳送給受困登山            簡訊,並告知下次            山 客 目 前 搜 救 進
                                                     客之簡訊,並律定            通訊時間。               度。
                                                     回報時間。



























                                        ▲ 救援單位利用GPS座標,以google  map定位受困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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