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消防月刊》-107年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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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案件研討: 報,並以簡訊通知救援單位,所在位置與安全
本次山難救援案件,幸賴消防人員利用各 狀況。讓救援單位能有效掌握受困者訊息,同
項救災資源,及整合資訊系統,克服艱難,使 時了解案件狀況的迫切性。
民眾順利脫困。針對本案能有效率的完成,節 2.善用GPS定位:
省救災成本與時間,歸納出以下幾個原因: 受困者以GPS定位取得座標,將消息利用
1.律訂定時回報機制: 手機簡訊回傳,由救援單位利用GPS座標配合
嘉義縣消防局第三大隊蔡大隊長於6月11 搜尋google地圖,了解受困者所在位置,以利
日中午12時30分接獲受困者的來電告知尚無危 救援搜尋工作。
險之虞,為了與受困者保持聯繫,又要避免其 3.民力運用:
手機長時間開機耗電,大隊長和受困者約定, 由於從嘉義縣進入水漾森林之道路多處
請受困者在固定時間,於上午8:00、12: 中斷,救援單位借道雲林縣前往阿里山鄉豐山
00、下午6:00及10:00整點時間,通訊回 村,有賴熟悉當地地形之睦鄰救援隊許組長及
▲ 6月11日21時許第三大隊接獲受困登山 ▲ 6月12日7時第三 ▲ 6月12日8時許由 ▲ 6月12日10時許第
客回報現在狀況之簡訊。在此之前,救 大隊集結前往救援 受困登山客回覆之 三大隊通知受困登
援單位早已決定整裝出發救援。 時傳送給受困登山 簡訊,並告知下次 山 客 目 前 搜 救 進
客之簡訊,並律定 通訊時間。 度。
回報時間。
▲ 救援單位利用GPS座標,以google map定位受困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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