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消防月刊-101年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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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報導
Topic Report
多元學習 面對挑戰 內政部消防署
署內科長 陳再通
陳 再通79年畢業於中央警官學校55期獄政學系,歷任臺北市
北投區公所課員、臺北縣警察局淡水分局巡官、內政部警
政署航空警察局科員,於88年4月調任內政部消防署服務,先後
服務人事、秘書室(公關科)、綜合企劃、訓練中心及緊急救護
等單位,嗣於92年11月調任臺北縣淡水鎮鄧公國小人事室服務,
再於93年12月重回消防署大家庭的懷抱,服務迄今。
陳再通回署任職後,首先面對的是南投縣竹山訓練中心的用地取得問題,期間面臨當地民眾陳情抗爭、爭
取救濟補償,幸在各級長官帶領溝通協調下,終於順利取得訓練中心用地並進行後續相關建置作業。後於97年
元月奉派消防署緊急救護組服務,適遇緊急醫療救護法相關子法修正,在跨部會之協調整合過程中,深深體會
專業及協調溝通的重要性,幸不辱長官交付任務,完成了緊急醫療救護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規之修訂作業。另
於100年4月調任消防署災害管理組服務,即刻面對100年防汛演習兵棋推演如火如荼的展開籌備作業,本次演
習為國內首次整合政軍指揮中心、中央及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同步運作,為跨層級之國家大型兵棋推演計畫,懷
著戒慎恐懼及學習的心情,在長官的帶領及同仁的協助下,終於在6月21日辦理峻事。
未來在消防署轉型為災害防救及消防署後,仍將秉持學習的精神,持續充實自我,為消防奉獻心力。
將所學毫不保留奉獻給消防 高雄港務消防隊
課員 李劉傳
出 生於民國52年,在高雄市美濃區鄉下長大的李劉傳,父母親務農,自小家
庭困苦勤儉,也因此讓他養成一個好習慣「艱忍自強」的個性,在工作上
始終都是以安分認命的達成各項任務。
民國81年9月考進台灣警察專科學校第142期(消防組)就讀,82年於第1名成
績畢業後分發到高雄港務警察所擔任消防隊員,在87年警消分立之隔年考進中央
警察大學二年制技術系消防組進修,90年畢業後分發至臺中縣消防局擔任豐原分
隊長,93年請調回高雄港務消防隊擔任安平港消防分隊長、災害搶救課員等職務,至今消防機關已服務有18年
有餘,經歷過桃芝颱風、納莉風災、SARS、船舶、化學品…等各項災害搶救任務,均圓滿達成搶救任務。
從消防隊員、分隊長、課員等職務,始終保持「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之心態,完成各項救災任務,
更以「用心、精進」之座右銘督促自己,以完成神聖的消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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