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消防月刊-101年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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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報導
Topic Report
身體力行的消防尖兵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隊員 林文昭
林 文昭出生於台中縣新社鄉,新社鄉是一個四季皆宜,景色怡人的鄉下好地
方。為人謙善、敦厚樸實,在成長的過程中,父母親總是以「言教不如身
教」的觀念灌輸,並且強調心靈成長對未來的幫助。退伍後考取將來可以安身立
業與服務民眾的警察專科學校,選擇較有挑戰性的消防科就讀。
90年畢業分發至臺中市消防局服務,從事消防工作迄今已10年。自93年接受
救助訓練後,有感於消防工作極具危險富有挑戰性,必須不斷的充實自我知識及
救災技能。因此,只要有任何訓練即主動積極參與,期間陸續參加臺北市救助隊
16期訓練、消防署7期救助師資班訓練、救生員訓練、消防署R1、R2激流救生訓練、消防署聯合搜救訓練、高
空防墜及侷限空間搶救、臺中市消防局初級、中級救護技術員訓練及消防署核生化災害等訓練,藉以提升自我
知能及技能,以因應各種災害發生及搶救任務。
如今從事消防工作邁入第11個年頭,林文昭深刻體認「保持努力學習的態度,是進步與成長最大的推進
力」。因此在服勤期間,除了繁重的消防勤業務之外,也利用勤餘及休假之餘努力進修充實自我,除了在災害
搶救部分外,也能在其它領域裡有所精進,證明自己對消防事業的認知及堅持,以期能在職務上發揮所學專
長,為社會盡一份心力。
三十年來從未怠惰的消防力士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組長 許宏義
自 幼生長在一個小康家庭,在一次偶然機緣下,經由長輩的指導、溝
通得知警察學校在招生中,許宏義自此與消防結下不解之緣。70
年10月至74年7月服務於花蓮縣警察局消防隊花蓮分隊擔任隊員職務,74
年7月請調回家鄉服務,服務於臺南縣警察局消防隊新化分隊,服務期間
有感於時代潮流趨勢進步迅速,學識不足考入中央警官學校,畢業後再
回花蓮縣警察局消防隊擔任分隊長,85年11月10日巧遇花蓮市淹大水,
救災期間當晚11時至隔日中午12時左右深入災區搶救災民,榮上級長官肯定記功及上報警政署並獲署表揚。
許宏義擔任臺南縣消防局火災預防課課(科)員期間,婦宣志工、火災預防類業務各曾取得署甲等或優等
評鑑,規劃辦理年度119擴大防火宣導活動亦不曾辱沒長官之肯定,擔任外勤大隊分隊長期間各曾榮獲局公共
危險物品、預防業務訪視、119擴大防火宣導、清明節防火宣導評核第1或第2名之肯定,救災上也努力不懈完
成上級交代任務。
截至今年為止任職期間也已滿30年,隨著職務調整,責任與日俱增,消防勤、業務與救災能力作為考量
永遠為先,爾後更期待在天災不斷,消防救災工作日趨專業、複雜、繁重下,希望對民眾有所貢獻有所精進充
實、提昇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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