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104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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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迅速公告施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辦理運動、休閒活動
或其他聚眾活動時,噴放(灑)可燃性微細粉末之行為,為消防法第14條
易致火災之行為,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並確立大型活動之範圍及管理
方式,1,000人以上、未達3,000人之活動採報備制;3,000人以上活動採許
可制。
為充實防救災訓練,本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建置有13類66處災害模擬搶
救訓練場,及49處實火燃燒訓練設施,該訓練中心未來亦將規劃整合中央
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及相關研究機構之研究資源,建置成為國家
級研究發展、學術及實務專業教育訓練基地。在強化地方政府防救災能力
方面,本部消防署亦持續辦理「災害防救深耕第2期計畫」,輔導各直轄
市、縣(市)等鄉(鎮、市、區)地區災害防救重點檢視、強化防救運作
機制及培育基層防救行動力等工作,並充實災害應變中心設備,以全面提
升第一線災害防救作業效能。
消防是良心的事業,在全國各個角落及各種災區現場,隨時都可以見
到消防弟兄及義消、救難志工們,辛苦揮汗戮力堅守著工作崗位,任勞任
怨地為社會大眾服務及打拼,每位消防伙伴都是可敬可佩的無名英雄,在
此,謹藉本消防白皮書之發行,衷心感謝過去1年來消防同仁的努力,也
企盼各位消防伙伴們珍重自己的身體,繼續為民眾守護生命財產安全,為
安定社會秩序創造福祉。
內政部部長 謹識
民國10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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