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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Report 專題報導
沒有施行心肺復甦術,其存活率每分鐘約減少 第4環:有效的高級救命術。
7~10%,但若給予心肺復甦術,則每分鐘僅減少 第5環:完整的復甦後照護。
3~4%。
Eisenberg 等人在 1979 年的報告指出,心臟 據統計,若能有效運用生命之鏈,可救活約
突然停止的病人若能在 4 分鐘內實施基本生命急 50% 因 VF 引起且被目擊的心臟停止病人,基本
救術,或在 8 分鐘內實施高級心臟救命術能,則 生命急救術在加入去顫器或 AED 後即包括了前
病人的存活率約為 43%;但若超過 8~12 分鐘未 3環,但若沒有確實實施,生命之鏈將會斷裂,
實施基本生命急救術,或超過 16 分鐘未實施高 因此緊急醫療救護體系應評估對心臟停止病人的
級心臟救命術,病人存活的機會就非常渺小。 規範,當有可用的資源和可能的進步空間時,即
1985 年 Cummins 等人的研究也指出,當病 應試著去縮短反應時間。對因 VF 引起心臟突然
人從被目擊心臟停止到給予 CPR 的期間小於 5 停止的病人,也應評量從醫院出院的存活率,且
分鐘,且到去顫的時間小於 10 分鐘時,存活 能運用此資料改變急救流程。
率為 37%;如大於 10 分鐘則為 7%。另當病人
六、病人評估
從被目擊心臟停止到給予 CPR 的期間大於 5 分
鐘,並且到去顫的期間小於 10 分鐘的存活率為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 27 條規定:「救護技術
20%;但若大於 10 分鐘則為 0%。 員應依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程序,施行救護。」
心臟突然停止時的生命之鏈(Chain of 故救護技術員除明瞭標準作業程序外,更應熟練
Survival)取決於5個相扣的環結(圖 5): 各項緊急醫療救護單項技術操作,以發現傷病患
第1環:心臟停止的即時確認,並能啟動 可能危及生命的症狀。病人評估包含自我保護、
緊急醫療救護體系。 初步評估、病情危急度的判斷、詢問病史及二度
第2環:儘早實施心肺復甦術,並重視胸部 評估,救護技術員應學習如何依序且有效率的進
按壓(對因 VF 引起之心臟突然停 行評估,並運用在救護現場,給予傷病患良好的
止病人可以有 2~3 倍的存活機會)。 處置後,轉送至臨近且適當的醫療機構。
第3環:儘速去顫(對因 VF 引起之心臟突 救護技術員常在時間壓力及周遭旁觀者注
然停止 3~5 分鐘內的病人,CPR 加 目下進行傷病患評估,除要有系統式的施行步驟
上去顫能有 49~75% 的存活率)。 外,更應強化個人救護能力,平時要充實專業學
█圖 5 生命之鏈。
消防月刊 2017.7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