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成立20週年紀念專書
P. 55

營管理機關執行海難救護應變,港區內外 之整合、督導管理及協調,由交通部航港 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負責,並由 各負責機關常設之勤務指揮中心或成立應 變小組執行救災及聯繫協調事宜。
如發生接獲海難事件通報,航港局依 災害層級立即通報相關單位(海巡署、國 搜中心及漁業署等),聯繫協調及通報相 關救助及應變情況,必要時成立應變小 組,執行災情蒐集、查證、彙整、通報、 協助災害搶救及救災資源調度。
當我國海難災害搜救範圍(臺北飛航 情報區)內發生重大海難事故,船舶損害 嚴重,估計有15人以上傷亡、失蹤,或船 上殘油外洩或有外洩之虞逾7百公噸者, 且災情嚴重,經交通部研判有開設必要 者,報告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召集人成立海 難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並由召集人指定交 通部部長擔任指揮官,綜理應變中心災害 應變事宜。
貳、協助海難搜救單位
一、臺北任務管制中心
為救助於臺北飛航情報區內海域遇難 之船舶及航空器,我國在81年以「國際電 信開發股份有限公司(ITDC)」名義加入 國際衛星輔助搜救組織Cospas-Sarsat, 並於86年設置「臺北任務管制中心」,啟 用我國低軌道衛星系統地面終端站,由航 港局督導的臺北任務管制中心負責我國在 國際衛星輔助搜救系統之運作、溝通及協 調工作。
國際衛星輔助搜救系統由俄、美、 法及加拿大等4國合作,提供多枚低軌道 繞極衛星及設備,於71年開始運作,可將 船舶(EPIRB)、航空器(ELT)或個人 (PLB)在遇險時經信標所發出之警訊, 由該系統接收後,即時將資訊傳遞至最適 當的搜救有關單位,俾能及時派出搜救資 源趕赴現場救援。
而為提供我國獲得更快速、精確之 船舶、航空器或個人在遇險時所發出之警 訊定位資料,航港局已於107年底完成我
 20
 國中軌道衛星輔助搜救系統軟硬體建置, 108年底地面接收站(MEOLUT)通過 Cospas—Sarsat審查。
另臺北任務管制中心俟與日本任務管 制中心完成連線測試送Cospas—Sarsat審 查通過後即可正式啟用我國中軌道衛星輔 助搜救系統,將有效縮短搜救時間及提升 搜救效率,透過國際合作模式,確保海空 運輸的安全。
 ▲ 海難應變小組及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演練開設情形(資料來源:航 港局)
52 53
  第 二 章 年成長路─視民如親 共同茁壯





















































































   53   54   55   56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