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消防月刊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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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 火災搶救指揮訓練座談會情形
搶救,各消防分隊人車出動後,即展開搶救, 指揮官應清楚掌控案發地點附近道路、水源及 支援戰力,展開車輛與水源佔據部署,抵達現 場前透過指揮中心持續蒐集火災情況,以人命 受困情報最為首要,在大隊指揮官及幕僚尚未 抵達前,初期指揮官扮演關鍵角色,身兼多職, 藉由人車救災能量發揮控災部署,考驗指揮官 的冷靜應變處置能力,應在幾秒內立即判斷並 且決策救災戰術與人車部署。
訓練除加強火災專業知識領域及幕僚工作 律定外,藉由各式火災情境模擬與推演,在面 對各式火災危急狀況能有正確判斷與掌控、擬 訂有效搶救策略及確保整體救災行動安全;在 人力允許情況下,再將「傳令幕僚」細分為「傳 令」與「聯絡」幕僚,「傳令幕僚」為火災現 場指揮無線電通聯,對內部指揮命令的下達;
「聯絡幕僚」為對友軍包含警察、衛生、台電、 瓦斯及自來水等外單位訊息傳遞與指揮科火場 情資收發,符合日本「指揮隊」幕僚 1 與 2 功 能屬性,讓大隊指揮官能全程專注於火災現 場,不斷接受情資與觀察火勢變化,下達搶救
戰術,現場搶救要順遂,指揮幕僚要發揮是必 要條件;同時戰術選定應以人命救助為首要, 次要則是周界防護與局限火勢,再來則是滅火 攻擊或通風排煙,最後則是殘火處理或財物保 全。
所謂的事故應變優先順序為「LIP」為 人身安全(Life Safety)、穩定事故現場 情 況(Incident Stabilization) 與 財 物 維 護
(Property Conservation)。現場混亂且危急, 成功與否,指揮機制是關鍵,妥善將救災應變 作業中特定的職責分配給幕僚人員,可減輕事 故指揮官的工作負荷,並得使指揮官專注於事 故現場的管理工作,才能有效與妥善處理危急 現場。指揮系統要運作順利須不斷演練與訓 練,更需要各級帶隊官主動回報狀況及配合。 此次訓練僅是一個開端,未來將規劃於各大隊 持續不斷演練與訓練,災害現場各司其職與發 揮功效,提升屏東縣火災搶救指揮整體效能及 救災安全,消弭火災於無形,才能保障縣民生
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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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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