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消防月刊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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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天地
 FIRE PREVENTION & RESCUE SECTION
(三)重點區域訪視
頂樓加蓋場所具有延燒快速、逃生不易之 高度火災潛在風險之重點區域,桃園市政府消 防局優先針對是類處所以「街」、「巷」、「弄」 為單位,擴大、逐戶掃街方式訪視宣導並輔導 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訪視後輔導設置共計 1 萬 2 千餘戶。
(四)示範社區
為普及市民自主防災意識,特別推廣社區 家家戶戶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辦理示範社 區成果發表會及發布新聞媒體廣傳,有效推及 附近鄰里社區,廣泛提升市民自主防災意識, 以達群起效尤之效,迄今已辦理示範社區成果 發表計 18 場次。
(五)歷年補助對象訪視
  (七)成功示警案例宣導影片
為突顯住警器成功示警效益,特別拍攝成 功示警案例影片,透過受災戶分享自身經歷之 住警器成功示警經驗,加深民眾印象,居安思 危,提高其自我防災意識,進而自主依法設置 足量之住警器。
五、機關合作、跨界推廣
為整合各界資源,透過相關機關協力宣導 執行,同時協請相關公會及廠商共同推廣:
對於歷年補助設置之對象,桃園市政府消 防局透過家戶訪視協助確認補助家戶之住宅用 火災警報器維護保養情形,鼓勵依「住宅用火 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自主設置足夠數量之住警 器,同時執行防火安全診斷及用火用電宣導。
(六)防災教育館推廣
桃園市防災教育館自 107 年 10 月落成啟 用以來,頗受好評,迄今參觀人次已逾 23 萬, 爰除透過防災教育館展示宣導並於販賣機販售 外,另有授權廠商於假日設攤展售住警器,已 於 109 年 6 月底開始上架販售,提升民眾購買 之便利性及可及性。
▲ 防災館販賣機展售
(一)建築管理處:自 107 年 8 月 1 日起,桃 園市針對新建、增建或改建之建築物, 進行源頭管制,於核發使用執照前應依 法自主安裝住警器,取得桃園市政府消 防局證明文件後方核發使用執照。
(二)教育局:協助校園防火安全教育宣導, 請桃園市各中小學配合辦理聯絡簿夾頁 宣導住警器之補助及裝設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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