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消防月刊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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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經過貴單位檢驗測試才能取得認可標示,進 行販售、流通到市場上的嗎?」 「沒錯,我們 103 年成立後,主要業務就 是一般爆竹煙火與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液體 公共危險物品儲槽的檢查與液體閃火點測試。 這些『危險物品』裡面含有化學物質,一旦不 小心就會釀成重大災害。」 「請問是如何經過檢驗的呢?有哪些規範 標準?」 「相關的法令如『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 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液 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基準』等,民眾都可以在 消防署的網站上查詢到,我們主要是針對產 品的進出口年份與製造日期、形狀、構造、 材質、性能等作查核,通過「型式認可」及「個 別認可」認可程序後會貼上認可標示附加認 可標示。有這個認可標示,業者才能在市面 上販售,民眾若按照標示上的說明內容進行 操作是絕對安全的。」 消防人員與化學災害的距離:認識危險 才能安全救火 「比起一般民眾,消防員遇到的化學災害 機率更大,請問您有沒有對哪個案件印象特別 深刻?」 聽到這,黃董事長驀然抬起頭,抿了一口咖 啡,為我們講述那場以人命為代價的火警慘劇, 使臺灣正視危險性化學物質對消防員的傷害。 時間是 85 年 10 月 7 日,地點在桃園蘆竹 的永興樹脂化工廠發生火警,消防、義消們奔 向第一線救災,突然傳來「轟」的一聲,廠內 鍋爐竟然爆炸了。 「聽聞逃過一劫的現場人員描述,當時只 見灼熱巨大的火球騰空而起,幾乎有 10 層樓 高,天花板一片火光!」正在搶救中的消防人 員毫無閃躲機會,導致傷亡慘重,總計有 10 人死亡,輕重傷 1 百多人,其中包含多位消防 人員。 一時回憶湧上心頭,黃董事長忍不住長嘆 一口氣。 「如果當時,消防人員對常見的化學物 質有基本的認識,也不會看見火光就衝進 去......」 「如果當時,消防制度中有明確規範救災 準則,消防人員即使在慌亂之中也不會毫無章 法的行動......」 「如果當時,消防人員對於所負責轄區的 化學工廠有完善的了解,即使發生意外,也可 以快速掌握全盤的狀況......」 再多的如果,如今都只剩下令人嘆息的結 果。 隨著時代轉變,複合型災害愈來愈常見, 受災範圍和程度也越來越加劇。內政部消防 署歷年來陸續訂頒化災應變相關規定,近期 於 107 年修正函頒「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害 性化學品災害搶救指導原則」,要求各地區 消防單位在進行化學災害事故處理時,應特 別注意消防救災人員安全,也應依照指導原 則執行搶救作業。 說到此處,黃董事長語氣不覺嚴厲起來,每 一位消防弟兄的傷亡都是他與民眾最不願看到的 結果。 FIRE SAFETY MONTHLY   14  消防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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