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 - 103年消防月刊 4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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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V
高空繩索救援「 」型系統
之架設、操作及實例運用
The setup, operation, and practical examples of the V-type High
Ropes Rescue system
圖 / 文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莊忠憲
壹、 實例概述
新北市消防局坪林分隊於102年11月1
日12時許接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通報,坪林
拱橋下方攔沙壩有浮屍(下稱待救者),出
動人員坪林分隊及雪山分隊計18名,指揮官
坪林6號,車輛11、71,救生艇1部,到達
現場後確認為浮屍一具,但河寬距離過遠無
法確認性別,惟已確認為浮腫之大體,當時
之狀況係該待救者位於坪林親水公園1處攔 ◆ ◆救援現場
沙壩地形所造成之低頂壩水流(Low head
之方式則因待者者不會抓握而不可行,故決
dam)迴流區內,低頂壩落差約2公尺,下
定使用救生艇進行救援,此一方式需要一段
方有4排消坡塊(2排為可見,2排不可見或
時間整備,但因待救者已無生命徵象,故時
部分被沖走),續往下游30公尺處有另一較
間因素(time factor)並非首要考量,救援
小之低頂壩,待救者因水流迴流之效應滯留
計畫為人員分4組,上游警戒組、下游警戒
於沸騰線內之迴流區,沒有下漂,其距離左
組、救援組及岸邊待命組,細部作業程序則
岸約30公尺,距離右岸約50公尺,2岸距離
為救援組人員下至水岸,71車將救生艇由陸
約80公尺,水岸與陸岸有因人工造堤所形成
岸吊至水岸,救援組人員於水岸岸側消坡塊
之約8公尺垂直落差,氣候微雨,水流流速
區將救生艇以人力移下水,操艇人員及各組
約0.2meter/per second。
員上艇,救援員操艇由下游往上游開至河中
初期指揮官由坪林6號擔任,其進行安
央之目標區將待救者帶回。
全評估(Safety evaluation)及風險效益
作業過程約2小時,第一時間救生艇因
評估(Risk/Benefit evaluation)後,考量
消坡塊及低頂壩水流使得操作救生艇接近目
由人員入水游進低頂壩內可能陷於消坡塊中
標區相當困難,救生艇最後因被迴流之水流
太危險,且待救者已明顯無生命徵象不需如
往上游拉入消坡塊區卡住,距離待救者約5
此冒險,由岸邊以延長物如竹竿或繩索勾回
公尺而無法順利移動位置,後1名救者A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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